走出去中的蝴蝶效应
自2014年初,巴西政商界的腐败丑闻愈演愈烈,对此,为应对民众呼声,整治腐败现象,巴西政府开始了名为“洗车行动”的反腐调查活动,历时已近四年,涉及包括前总统卢拉、时任总统罗塞夫等在内的一批巴西政坛高层,涉案企业主要为巴西最大的石油公司Petrobras以及拉美地区最大的建筑公司Odebrecht,并最终导致罗塞夫的下台,巴西政坛的洗牌,以及两家巨型企业陷入危机。但是这一国际震惊的腐败丑闻如何与我国企业的一笔出口订单产生了纠葛,而该企业又是如何通过中国信保得以减少损失?今天我们要说的就是这样一个案例。
2013年11月,江苏一家船舶重工企业A公司向中国信保申请就其承建的巴西一船厂的浮箱式坞门订单投保特定合同保险,商务合同标的金额为1290.65万美元,合同于2013年5月27日生效,约定交付日期为2014年11月2日,投保范围为除已收到的三期合同款以外的合同款项,投保金额为979.05万美元。接受承保申请后,中国信保对项目背景和买家资质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分析。从买家股东信息情况来看,其主要股东为Odebrecht和日本川崎重工,股东资质十分强大,从项目背景情况来看,本项目是为买家旗下的船厂配套订制坞门,该船厂在当时最大的客户为Petrobras,本项目所建造的坞门正是为了建造Petrobras订购的6艘钻井船。基于对股东资质和项目背景情况的分析,中国信保对此项目予以了承保。
但是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方面因Odebrecht和Petrobras均牵涉巴西腐败案,导致对买方的资金支持不足,买方资金链紧张,另一方面,2014年开始国际油价不断下跌,Petrobras对执行钻井船订单态度消极,基于上述两方面原因,买方要求延期建造和交付,导致项目进度严重落后于合同约定。2015年11月A公司正式就买方拖欠的工程款465.4万美元向中国信保通报可损。
接报可损后,中国信保与A公司配合积极向买方主张权益,了解其整体运营情况,对本项目的后续计划等。据买家反馈,其因受到大股东Odebrecht及买家Petrobras的问题影响,资金紧张,船厂的建造进度滞后,因此暂无能力也无提货的必要性,同时表示其另一股东川崎重工有意向进行注资,预计在2016年二季度可以继续本项目,并安排付款提货,并就新的计划提供了Term Sheet。但是后续因川崎拒绝注资,导致该方案未能如期执行。在此情况下,中国信保委托巴西当地的律师渠道紧密跟进买方情况,要求买方履约或提供新的替代性计划,同时启动定损核赔的程序。随后买方因经营状况持续恶化,业务基本停滞,最终于2017年1月底进入破产重组程序。得知此消息后,中国信保加快赔付进程,就保险范围内的损失向A公司支付赔款193.4万美元,有效得缓解了A公司的资金压力,保证A公司经营稳定,同时也积极为A公司的其他项目提供风险保障措施,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加深了合作。至此,一桩受巴西政商腐败深度影响而导致的损失案件,在中国信保的全程保障下,出口商有效的降低了损失,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了自身利益,中国信保也再一次在中企走出去的过程中扮演了压舱石和稳定器的作用。
无独有偶,我国一客车生产企业B公司于2014年与尼日利亚一客户签订了134台客车出口协议,合同总金额406.5万美元,预付款比例13.7%,延付款及利息总额为350.7万美元,中国信保为此项目出具了出口卖方信贷保单,承保本项目的政治及商业风险。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国际油价自2014年开始毫无症状的雪崩式下跌,从100美元的上方一路下探至不到30美元,这使得70%政府收入依赖于石油收入的尼日利亚不堪重负,外储急剧下降,外债大幅上升,迫使尼日利亚央行于2015年6月出台政策,限制对外付汇,直接导致本项目买方在支付了部分款项后,无法向B公司继续按期支付剩余货款,在自追无效的情况下,B公司向中国信保通报可损。
接报案件后,中国信保第一时间了解风险发生状况,研究应对方案,并通过当地渠道向买方施压,了解到买方经营与还款意愿均较好,只是因当地外汇管制,导致付汇困难,于是中国信保一方面要求买方签订还款协议,允许其在支付利息的情况下延展付款期限,另一方面主动履行赔偿责任,先后分两期向B公司支付赔款共计276.5万美元,切实践行了政策性保险公司保障企业海外风险的职责。
当前世界政治经济高度融合,特别是在“一带一路”的倡议下,各国进一步加强了经贸合作,中国企业也在此过程中不断加快走出的步伐,通过各种形式拓展海外业务,参与海外市场竞争,这一方面加强了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另一方面,企业也面临着与国内贸易截然不同的风险类型,买方、项目所在国的政治经济危机,国际社会对其的制裁,法律环境的变化,相关行业的周期性波动等一些往往在意料之外的因素都会导致经济利益的受损,特别是对周期较长、信用主体所在国政治经济稳定性较差的海外项目,更易受到上述风险的影响。企业一方面可以在合理评估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况下设立风险准备金,对相关风险进行自留,另一方面更应当借助政策性保险的力量,充分利用中国信保提供的各类短期出口特险、中长期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租赁保险管理风险敞口,确保在出现风险的情况下仍然能够锁定收益,避免大额损失的产生。